按帐户和订单导入
更多出于各种原因,该组织正在选择专注自己的业务(核心业务)的主要对象和外包业务的支持活动。
这种趋势也发生在外贸,因为一些公司已经将商品进口业务外包。巴西联邦税收(RFB)合法认可和正式监管的外包形式之一是第三方账户和订单的输入。
在这种类型的操作中,对特定商品感兴趣的公司 – 收购方 – 与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 – 进口商的账户和订单 – 从而使用来自承包商的资源,安排除其他外,以其名义进口商品。
因此,进口公司的业务范围从简单执行进口调度到海外贸易中介,运输雇用,保险等等。收购方进口,有效地获取货物从另一个国家,由于国际采购的主谋;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它是通过介入人员 – 进口商的账户和订单来完成的,他是收购方的单纯代理人。
进口帐户和订单的优势
第三方账户和订单的输入通过特殊的ICMS进口商制度广泛用于降低成本。进口程序由细致而具体的程序组成,并以一种稀疏且非常具体的立法予以支持。外包这一活动无疑是一个很大
的优势,因为它带来了那些谁采取这一立场巨大的回报。其中一个优点是,我们强调员工数量减少,主要是各州和联邦政府对采用这种进口方式的公司给予的财政利益和财政激励。
观看上面的视频,更多地了解代表第三方的操作优势:
增加,条件和税务责任
为了使由于导入操作和第三顺序在一个完美的规则进行,这是必要的,首先,无论是收购公司和进口商被授权的综合性外贸系统(SISCOMEX)进行操作,在2006年IN SRFnº650条款。
因此,除了提供自己的资质,即聘请公司代其操作,并须有管辖权提交SRF单元海关监管的合同提供服务的公司成立矩阵副本法人进口这两家公司(买家和进口商)签订,表征及其连接的性质,这样承包人在SISCOMEX绑定为进口商的账户和订单的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
为了促进进口货物的通关,如SRF号225/02的第3条规定,下列条件必须满足:当准备进口报关(DI),进口商,法人必须雇用在DI的“进口商”表上注明收购公司在CNPJ的注册号码;提单对应的票据应托运或背书给找来了进口,这将赋予阁下权利,进行报关并从保税仓库的货物;和商业发票必须确定货物的买方,或反对,应该结算的商品,因为发票上应反映与商品销售者或转让有效地进行交易。
除上述之外,根据艺术条款。 86和IN SRF号247/02 87,进口单位应当,除其他外,发行,在完成报关日期,货物的发票录入,说明等等,在不同的行,值每项进口税;在其会计和税务记录中有证据表明他们是第三方拥有的货物,还在特定账户中记录代表属于各自购买者的第三方进口货物的价值;并就其设立的货物放行之日起,必须为收件人买家进口,输出单和发票服务,提供给买方服务的价值,说明商品的发票输出的数量有关这些服务。
归根结底,收购方支付国际收购,并且有经济能力通过外汇支付进口。然而,与进口发生了什么对付款订单的进口需求货币兑换可代表进口商或买方进行,由国际交流和资本市场(RMCCI的条例规定 – 标题1 ,第12章,第2节)巴西中央银行(Bacen)。因此,即使代表进口商和付款给外国供应商,预期与否,并不能算是一种对自己的操作,而是外国出口商和收购公司之间,因为它起源于财政资源。
参考立法:
号法,10865/04号法律第10,637/02号法律第10451/02,号法律9,430/96,MP第2158/01号法令4,524/02,IN SRF号650/06,IN SRF号247/02, SRF第225/02号,SRF第188/02号
按账户和订单进口。可用于:<http://idg.receita.fazenda.gov.br/orientacao/aduaneira/importacao-e-exportacao/operacoes-realizada-por-intermedio-de-terceiros/importacao-com-conta-e-ordem>

